校属各单位:
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《关于做好<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>宣传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宣传工作,提升广大师生诚信意识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认真组织学习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视频会议、线上讨论等形式,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认真学习。
2.加强组织保障。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《条例》(详见附件)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,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,深化学条例、用条例、守调理的氛围,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。
3.做好资料归档。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图像、文字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总结归档工作。
4.《条例》有关视频图文等学习资料,可登陆“信用中国(河南)”网站下载参考使用,网址https://www.xyhn.gov.cn/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6月29日